西周大盂鼎

大盂鼎(Great Yu Tripod),又称廿三祀盂鼎,是西周时期的一种金属炊器,是西周早期青铜礼器中的重器。1849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今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杨家村一组,即李家村),一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礼村。1952年藏于上海博物馆,1959年转至中国历史博物馆(现中国国家博物馆)。是中国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鼎”是古代一些地方古人用以烹煮肉和盛贮肉类的器具,是古代重要青铜器物种之一。大盂鼎高102厘米,口径77.8厘米,重153.5千克。铭文291字,记载了周康王在宗周训诰盂之事。大盂鼎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大事记

  • 1849年 - 文物出土 - 清道光年间(公元1849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一说陕西岐山县礼村),出土后便被贩卖至文物市场。
  • 1859年 - 潘氏得宝 - 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左宗棠被永州总兵樊燮(xiè)谗言所伤,遭朝廷议罪。幸得时任侍读学士的潘祖荫援手,上奏咸丰皇帝力保宗棠,且多方打点,上下疏通,左才获脱免。潘乃当时著名的金石收藏大家,左宗棠得大盂鼎后遂以相赠,此后,大盂鼎一直为潘氏所珍藏。
  • 1937年 - 复埋地下 - 日军侵华时,潘祖荫的侄孙潘承厚、潘景郑等商定将大鼎及全部珍玩入土保全。
  • 1951年 - 文物献国 - 潘氏后裔将西周大盂鼎献于中国。
  • 2002年 - 文物保护 - 西周大盂鼎被列为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 2021年 - 展览 - 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礼和万方--商周青铜鼎特展”,西周大盂鼎在其展出。

文物历史

出土

大盂鼎,清道光年间(公元1849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今宝鸡眉县常兴镇杨家村一组,即李家村),一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礼村,出土后便被贩卖至文物市场。它是西周早期青铜礼器中的重器,因作器者是康王时大臣名盂者而得名,与之同出的小盂鼎已佚。

转辗买卖

清朝道光时期的岐山首富宋金鉴把铜鼎买下,因为器形巨大,十分引人瞩目,鼎很快被岐山县令周庚盛占有,他把鼎转卖到北京的古董商人。宋金鉴在考中翰林后出价3000两白银又购得了宝鼎,在他去世后,后代以700两白银卖给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幕僚袁保恒,袁深知左宗棠酷爱文玩,得宝鼎后不敢专美,旋即将大盂鼎献给上司以表孝心。左宗棠在发迹前曾为湖南巡抚骆秉章的幕僚,理湘省全部军务。虽非显贵,也颇得春风。加之自视极高,恃才傲物,不免为人所阴嫉。

潘家得宝

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左宗棠被永州总兵樊燮谗言所伤,遭朝廷议罪。幸得时任侍读学士的潘祖荫援手,上奏咸丰皇帝力保宗棠,且多方打点,上下疏通,左才获脱免。潘乃当时著名的金石收藏大家,左宗棠得大盂鼎后遂以相赠,以谢当年搭救之恩。此后,大盂鼎一直为潘氏所珍藏。虽然也时而有人觊觎此鼎,但毕竟潘氏位高权重,足可保全大鼎无虞。至潘祖荫故,其弟潘祖年将大盂鼎连同其它珍玩一起,由水路从北京运回苏州老家。大鼎作为先人故物,睹物思人,弥显珍贵,堪为传家之宝,不轻示人。光绪之末,金石大家端方任两江总督。曾一度挖空心思,想据大盂鼎为己有。均为祖年所拒。但端方之欲始终为潘家所患。直至辛亥年,革命暴发,端方被杀。潘家和大鼎才真正逃过端方之难。

民国初年,曾有美籍人士专程来华找潘氏商谈求让大鼎,出价达数百两黄金之巨。但终为潘家所回绝。三十年代中叶,国民党当局在苏州新建一幢大楼。党国大员忽发奇想,要在大楼落成后以纪念为名办一展览会,邀潘家以大鼎参展。以图无限期占有大鼎。然此拙劣伎俩为潘氏识破,婉言拒绝了参展。

复埋地下

1937年日军侵华时,苏州很快沦陷。国将不国,人命难保。此时,潘祖年已作古。潘家无当户之人,皆妇孺。英雄出少年,当此危难之时,潘祖荫的侄孙潘承厚、潘景郑等商定将大鼎及全部珍玩入土保全。经反复遴选,决定将宝物藏于二进院落的堂屋。这是一间久无人居的闲房,积尘很厚,不会引人注目。主意已定,潘家人苦干两天两夜才将全部宝物入藏地下。又将室内恢复成原样。整个过程除潘家人以外另有两个佣工和一个看门人参与其中,均被反复叮嘱要严守秘密。此后不久,潘氏全家即往上海避乱。潘宅一时竟成了日军搜查的重点。经过反复的搜查并挖地三尺均无所见,日军也只得作罢。日军占领期间,潘家的看门人曾几次盗掘了若干小件的珍藏,卖给洪姓古董商人。但大鼎过于沉重,无法搬动,得以幸免。

赠宝于国

光阴荏苒,在历经十余年战乱之后,中国解放了。潘家后人见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对文物的保护,认为只有这样的政府才可托付先人的珍藏。全家商议后,由潘祖荫的孙媳潘达于执笔,于1951年7月6日写信给华东文化部,希望将大盂鼎和大克鼎捐献给国家。同时也希望将两件大鼎放在上海博物馆展出。7月26日,文管会派专员在潘家后人的陪同下赴苏州,大鼎得以重见天日。为表彰潘达于的献宝壮举,华东文化部于10月9日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1952年上海博物馆落成,大盂鼎藏入此馆。1959年,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现中国国家博物馆)开馆,上博以大盂鼎等125件馆藏珍品支援。从此大盂鼎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文物特征

器厚立耳,折沿,敛口,腹部横向宽大,壁斜外张、下垂,近足外底处曲率较小,下承三蹄足。器以云雷纹为地,颈部饰带状饕餮纹,足上部饰浮雕式饕餮纹,下部饰两周凸弦纹,是西周早期大型、中型鼎的典型式样,雄伟凝重。

器内壁铸铭文19行291字,记述了周康王二十三年九月册命贵族盂之事。

铭文

原文

隹(同唯,发语词)九月,王才(通在)宗周,令(通命,册命之命)盂。王若曰:“盂,不(通丕pī,训为大)显(训为明)玟王受天有(通佑,保佑)大令(命),在(载,过去)珷王嗣玟乍邦,【外门内辟】(通辟,除去)氒(通厥,代词,指代殷商)匿(通慝,训为恶),匍有四方,【田允】(通畯,长久)正(通政)氒(厥,指代四方)民,在【上雨下于】(通于)【午卩】(通御,训为用)事,【虘又cuó】(叹词),酉(通酒)无敢【左酉右上舌右下火】(通酖,乐酒之意),有【左弓中上此中下火右弓】(通祡,烧柴祭天之祀)【上米中豆下廾】(通蒸,天子冬祭)祀无敢【酉夒】(通扰),古(通故)天异(通翼,训为护)临(训为看)子,废(训为大)保先王,?(字铸坏,疑为匍)有四方。我闻殷述(通坠,训为丧)令(命),隹(唯)殷边侯田(通甸)【上雨下于】(通与)殷正百辟,率肄(通肆)于酉(酒),古(故)丧师(人民),巳(疑为叹词)。女(通汝)妹(通昧)辰(通晨)又(通有)大服(封官之意),余隹(唯)即朕小学,女(汝)勿(没有)克克余乃辟一人。今我隹(唯)即(训为就)井(通型,效法)【上宀下面】于玟王正德,若玟王令(命)二三正。今余隹(唯)令(命)女(汝)盂,【超复杂字①】(通召,辅佐)【上炏下乂】(通荣,周王室内地位很高的一个人),【上卄下勹】(通敬,认可、尊奉)【左隹右上夂右下吕】(通拥,训为护,维护)德(美德)巠(通经,准则),敏朝夕入讕(通谏),享奔走,畏天畏(通威)。”王曰:“【上二下巛】(此字不识,疑为叹词)!令(命)女(汝)盂井(型)乃嗣且(通祖)南公。”王曰:“盂,廼【超复杂字①】(召)夹死(通尸,训为主)【超复杂字②】(通司,管理)戎,敏誎(通勅,治理)罚讼,夙夕召我一人【上米下豆】(通烝)四方,【上雨下于】(通与)我其(将要)遹(巡狩)省先王受民受疆土。易(赏赐)女(汝)鬯(chàng)一卣(yǒu),冂(通裳),衣,市、舄(xì),车马。易女(汝)且(祖)南公旂(一种旗子),用【辶单】(通战)。易女(汝)邦【超复杂字②】(司)四白(通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易夷【超复杂字②】(司)王臣十又三白(伯)人鬲,千又五十夫。【辶亟】【超复杂字③】(通毕)【超复杂字④】(通迁)自氒(厥)土。”王曰:“盂,若【上卄下勹】(敬)乃正(长官),勿废朕令(命)。”盂用对王休,用乍且(祖)南公宝鼎。隹(唯)王廿又三祀。

译文

九月王在宗周册命盂。王这样说:"伟大英明的文王承受了上天佑助的重大使命。到了武王,继承文王建立了周国。排除了那个奸恶,普遍地保有了四方土地,长久地治理着百姓。办事的人在举行饮酒礼的仪式上,没人敢喝醉,在举行柴、烝一类的祭祀上也不敢醉酒。所以天帝以慈爱之心给以庇护,大力保佑先王,广有天下。我听说殷朝丧失了上天所赐予的大命,是因为殷朝从远方诸侯到朝廷内的大小官员,都经常酗酒,所以丧失了天下。你年幼时就继承了先辈的显要职位,我曾让你就读于我的贵胄小学,你不能背离我,而要辅佐我。我要效法文王的政令和德行,犹如文王一样任命两三个执政大臣来任命你,你要恭敬地协调纲纪,勤勉地早晚入谏,进行祭祀,奔走于王事,敬畏上天的威严。"王说:"命你盂,一定要效法你的先祖南公,"王说:"盂,你要辅助我主管军队,勤勉而及时地处理赏罚狱讼案件,从早到晚都应辅佐我治理四方,协助我遵行先王的制度治民治疆土。赏赐给你一卣(yǒu)香酒、头巾、蔽膝、木底鞋、车、马;赐给你先祖南公的旗帜,用以巡狩,赐给你邦国的官员四名,人众自驭手至庶人六百五十九人;"赐给你异族的王臣十三名,夷众一千零五十人,要尽量让这些人在他们所耕作的土地上努力劳动。"王说:"盂,你要恭谨地对待你的职事,不得违抗我的命令。"盂颂扬王的美德,制作了纪念先祖南公的宝鼎,时在康王在位第二十三年。

要义

铭文中,周康王向盂讲述文王、武王的立国经验,告诫盂要效法其祖先,忠心辅佐王室,并赏赐盂鬯(chàng)、命服、车马、邦司、人鬲、庶人等。铭文中语句“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体现了周人的天命观,而另一语句“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矣”,则是周康王告诫盂,商内、外臣僚沉湎于酒,以致于亡国,透露出周人对于商人嗜酒误国这一前车之鉴的警示。

铭文中“有”、“厥”、“又”等字波磔分明,得于用笔过程中自觉的提、按意识。通篇文字布局规整,书风凝重。

铭文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段:

第一部分用较多文字说明商人纵酒是周兴起和商灭亡的原因,赞扬了周代文武二王的盛德。表示康王(武王的孙子)自己要以文王为典范,告诫盂也要以祖父南公作榜样。

第二部分主要是康王命盂帮助他掌管军事和统治人民,并且赏赐给盂香酒、礼服、车马、仪仗和奴隶1726个,并叮嘱盂要恭敬办政,莫违王命。

第三部分说明盂作此宝鼎以祭祀其祖父南公 。

文物意义

珍贵史料

铭文载康王向盂叙述周文王、周武王的立国经验。认为文王、武王得以卓越的业绩立国,主要是由于其臣属从不酗酒,每逢祭祀,认真、恭敬,而商王的亡国教训就在于沉迷于酒。由此告诫盂要效法祖先,忠心辅佐王室,并赐盂命服、车马、酒与邦司、人鬲等。盂在铭文中说明作此鼎也是为了祭祀其祖父南公。大盂鼎铭文是史家研究周代分封制和周王与臣属关系的重要史料,一向为史学家所重视。

大盂鼎造型雄浑,工艺精湛。其内壁铸有铭文19行,为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重要史料。大盂鼎内壁有铭文二百九十一字,其内容为:周王告诫盂(人名),殷代以酗酒而亡,周代则忌酒而兴,命盂一定要尽力地辅佐他,敬承文王,武王的德政。其书法体势严谨,字形,布局都十分质朴平实,用笔方圆兼备,具有端严凝重的艺术效果。开《张迁碑》、《龙门造像》之先河。以书法成就而言,大盂鼎在成康时代当据首位,是西周早期金文书法的代表作。

金文书法

大盂鼎铭文虽属西周早期金文,但书法体势严谨,结字、章法都十分质朴平实,用笔方圆兼备、端严凝重,雄壮而不失秀美,布局整饬中又见灵动,并达到了十分精美的程度,是西周前期金文的代表作,加之器形巨大,造型端庄堂皇、浑厚雄伟,故作品更呈现出一种磅礴气势和恢弘的格局,从而为世人所瞩目。

历史记载

《梦溪笔谈》中曾记载: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谓鬲(lì)也。《汉书·郊祀志》也说过:鬲就是空足鼎。

重要展览

2021年9月,“礼和万方--商周青铜鼎特展”。

盂鼎

原文:盂鼎

盂鼎是铸造于西周早期的青铜重器,作器者盂,为周康王时期战功显赫的重臣。盂鼎器形厚重雄伟,铭文篇长且学术价值重大,因此自晚清出土以来,即备受关注,名满天下,其流传经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

盂鼎的出土年代,一般认为是在清代道光年间,一说是嘉庆道光之际。出土地点,则有岐山礼村和眉县礼村两种说法,“礼村”多认为是现在岐山县的礼村,也有人认为是今眉县“李村”的误写。盂鼎出土后,即为岐山县乡绅所得,得主一说为宋氏,一说为郭氏。岐山县令周赓盛(任职于1838—1842年)得到消息后,“遽豪夺去”。周在岐山做官时名声很臭,以致“人心讟怨,道路以目”(清《岐山县志》),看来此类强取豪夺行为是他的家常便饭。周赓盛得到盂鼎后,秘不示人,但有时会应别人之求为其打制拓片。后来,周赓盛调任三原县令,盂鼎可能又随其迁移,以后就失去消息了。

1873年,盂鼎再次“现世”,被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幕僚袁保恒(字筱坞)以600余金(一说700金)购得。盂鼎如何复出,有两说:一是周赓盛死后,盂鼎从他家流出;一是盂鼎自周手中流出后又到了岐山宋氏手中,再被宋氏卖出。实情目前已无法求证。袁保恒是清末重臣、民国大总统袁世凯的堂叔,平时也搞些收藏,到陕西做官后与当地一些文物贩子有来往,盂鼎可能就是通过他们买到的。但袁此次购鼎,并不是为了个人收藏,而是秉承上司左宗棠之意而为。

左宗棠购买盂鼎的初步想法不甚明了,但买入后却有意将它赠送给好友潘祖荫(字伯寅)。左如此慷慨是有原因的。原来,潘祖荫是左宗棠的恩人。1859年,时任湖南巡抚幕僚的左宗棠被人上告多行不轨,以致龙颜大怒,几乎掉了脑袋;当时在朝为官的潘祖荫等人上疏保左,使左不仅未受处分,还因祸得福,走上飞黄腾达之路。左宗棠自然对潘祖荫心怀感激,他知道潘嗜爱金石、“有三代文字之好”,因此有意把盂鼎送给他。不料一番好意刚开始就碰了钉子,潘祖荫在看过左宗棠寄来的盂鼎拓片后,竟怀疑是赝品。左很无奈,但认为“殊器不可令其勿传”,于是考虑把盂鼎送入关中书院收藏。不久后,潘祖荫通过与知情友人的通信,最终确认盂鼎为真。一旦确认,则热情似火,立刻写信催促左早日送鼎入京。

左于是又托袁保恒办理这件事,打算用小车运送。但这一过程却出奇的长,半年过去了还没有消息,潘祖荫十分焦急,一度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如愿得到盂鼎。其实,在此期间左宗棠和袁保恒因公事意见不合发生了很大的冲突,送鼎之事一拖再拖很可能与此有关。1875年1月初,在潘祖荫的翘首以盼下,盂鼎终于被送到了京城潘家,成就了潘、左友谊的一段佳话。潘祖荫得到盂鼎后,托人精刻了“南公鼎斋”和“伯寅宝藏第一”两方印,足见其重视程度。此后,盂鼎一直藏于潘家,时常有人前去瞻仰。

1890年,潘祖荫病死,几年后,他的夫人也去世了。潘祖荫一生无子女,因此其家产由小他40岁的弟弟潘祖年继承。潘祖年雇船将包括盂鼎在内的潘氏藏品通过水路运回老家苏州。失去官位庇护的潘家为了保护盂鼎和大克鼎(潘祖荫晚年获得的另一重器),立下了“谨守护持,绝不示人”的家规。清代末年,酷好古物的端方任两江总督,企图夺取二鼎,终未得逞。

潘祖年也没有子嗣,于是过继了一个孙子,并为其娶媳潘达于(原姓丁)。不久孙、祖二人先后去世,潘达于成为一家之主。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护宝,潘家将盂鼎和大克鼎埋入地下,然后全家到上海避难。日寇攻占苏州后,专门到潘家劫掠文物,但没有找到两鼎。1951年,潘达于将千辛万苦保护下来的盂鼎和大克鼎无偿捐献给了新中国,两鼎随后入藏上海博物馆。

1959年国庆十周年之际,盂鼎调拨中国历史博物馆。潘家护鼎和献鼎的感人事迹,多年来一直为人称颂。2004年,上海博物馆隆重地为潘达于庆寿,举办了“百岁寿星潘达于捐赠大盂鼎、大克鼎回顾特展”,作为国家博物馆藏品的盂鼎南下上海,与大克鼎团圆,与潘达于团聚,一时传为美谈。

盂鼎又叫“大盂鼎”,很多人可能不理解,需要做一下解释。原来,与盂鼎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铜鼎,作器者也是盂,铭文字数比盂鼎多(大约400字),但字体较小。这件鼎很快就失传了,只留下一个不清晰但却很重要的铭文拓片(顺便说一句,我们之所以能将盂鼎确定在康王时,正是根据这个铭文的提供的信息)。最初,两件鼎同被称为“盂鼎”,后来为了区分,就将字大的鼎叫做“大盂鼎”,字小的鼎叫做“小盂鼎”。因此,盂鼎是因为字体(而不是形体)较大才被称为大盂鼎。有趣的是,根据清代人的记述,小盂鼎在形体上反而要大于盂鼎,因此当时的著名学者陈介祺在提到二鼎时,就以“大盂鼎”之名来称呼小盂鼎。严格来说,将盂鼎叫做“大盂鼎”并不完全合适,只是相沿成习,就一直叫了下来。

盂鼎在清代又被称为“南公鼎”,这是因为从其铭文中可知作器者盂的祖先是南公。南公是个什么人物?据西周晚期的南宫乎钟铭文可知道,他是西周南宫氏的始祖,应该就是周文王时候的重臣南宫括(或写作南宫适),熟悉《封神演义》的朋友对他应该不陌生。据《尚书》,周成王去世、康王即位时的顾命大臣中,有一个南宫毛,很可能是盂的父辈。盂显赫的地位与其辉煌的出身很有关系。

盂鼎的长篇铭文,自晚清以来广为传颂。有学者认为,盂鼎291字的铭文甚至要比毛公鼎铭文将近500字的铭文还要重要,这主要是因为盂鼎的时代较早,反映的内容因此也更有价值。我们知道,周人有所谓“天命观”,即认为周灭商出于“天命”,也就是说,是上天的旨意;这种观念在古书中多次提到过,但盂鼎铭文中的相关内容却是目前所见的最早反映这种观念的实物资料。商人之所以灭亡,据古书中周人的说法,是纵酒无度,我们都很熟悉的商纣王就有“以酒为池”的恶迹;盂鼎铭文关于商人纵酒亡国的内容,不但可印证古说,也是目前发现的唯一的实物证据,直观的再现了周人的原始话语。此外,周王嘉奖盂,赏赐他土地奴仆的记载,也是很重要的史料。总之,盂鼎对研究西周早期的社会极具价值,而其时代距离传统文人(包括孔子)所向往的周初盛世又很近,难怪陈介祺在给潘祖荫的信中激动地说:“盂鼎……真三千年来之至宝,成康以后之人,恐即不得见,况秦汉乎,况宋以后乎。”

大盂鼎中的民本思想及法律思想

原文:大盂鼎中的民本思想及法律思想

大盂鼎是西周早期青铜礼器,铭文铸于内腹壁,共19行291字,大盂鼎铭文中康王命辞是铭文主体,涉及三部分内容:第一,追述文王受天命、武王承天命和商人失天命的经验和教训;第二,记录授政训诫之礼。康王一面强调自身要秉承先王懿德,一面告诫盂要效仿先祖恪尽职守;第三,记录任命内容和赏赐。康王命盂继承祖父南公官职,掌管军队、负责诉讼、辅佐周王治理天下,并赏赐服與、旗帜、车马等物。

大盂鼎铭文对于研究西周早期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等具有极高史料价值,其中所反映出的由殷商到西周早期法律思想的变迁,是研究西周法律思想史的重要资料之一。

大盂鼎铭文可以看作是一篇与《康诰》《酒诰》功能类似的训诫铭文,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以及对被任命者的告诫都体现出浓厚的民本主义思想和法律思想。

“天民同构”“以民为鉴”

铭文开篇,康王向大臣盂追述先王治国功绩:“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匿,匍有四方,畯正厥民。”文王获得上天佑助,武王继承文王功业,排除奸恶,保有四方土地,恭谨治理百姓。

康王提及“天”“王”“民”,一改殷商“天民隔绝”观念,将“民”纳入“天”的视阈予以构建,形成“天民同构”叙事,体现西周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天民隔绝”是商代天命神权观的显著特点,商王宣称自己秉承天命,代天治民,是沟通上天与小民的唯一纽带,民处于被支配的客体地位。《尚书·泰誓》载:“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上天怜悯小民,顺应民心所向所求;天以民的耳目为耳目,以民的诉求为追求,民的好恶决定了天的好恶。小民不再被视为只听王命驱使的客体,而是可以决定“天命”表达的主体。西周统治者认为承受天命的王应当通过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从民所愿获得王权合法性。

在回答了“如何获得天命”的问题后,西周统治者又将“德”引入统治思想来回答“如何永保天命”的问题。为了避免重蹈覆辙,统治者只有保民重民才能达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的目的。“保民”是“敬德”的核心,“敬德”才能获得天命,将“民”当作统治的价值源头就是民本思想的核心要义。

大盂鼎铭文中,康王首先从正面肯定先王功绩总结执政经验,紧接着从反面指陈商王弊政总结历史教训:“我闻殷坠命,惟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已。”殷朝丧失天命的原因是从远方诸侯到朝廷官员时常酗酒。

周初,周公封小弟康叔为卫君,令其驻守殷商故地,管理那里的商朝遗民。周公担心康叔缺乏治理经验,特地撰写《康诰》《酒诰》,从“天命”“德政”“民意”三个维度予以指导。首先,要恪守文王教诲、禁止饮酒作乐、关心百姓疾苦。其次,“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认为明哲之君敬畏天命和小民、笃行德政使商朝大兴;而殷商后期,纣王骄奢淫逸致国家灭亡。当引以为戒,用法制安定天下人心,辅助成王彰显德政。再次,指出以民为鉴才能看到执政得失。民意决定天意,治理国家的目标就在于让民众生活得更好,民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决定了政事的吉凶和国家的成败,统治者应当以民情民意为镜鉴。在这三重维度中,民意被提升到天道的高度加以理解和认识,民本思想在大盂鼎铭文中得到充分体现。

“敏誎罚讼”

大盂鼎铭文记录:“王曰:盂,乃绍夹尸司戎,敏誎罚讼,夙夕绍我一人烝四方。”康王命盂承担辅佐他管理军务和司法的职责,告诫盂应当及时处理狱讼案件,顺应天时管理天下。

“敏誎罚讼”是康王对盂在处理司法案件时提出的具体要求。“誎”通“速”,意为及时、快速,“敏誎”指敏捷迅速。康王认为司法官员在决讼断狱时应当快速、及时,防止滥狱、滞狱。

“敏誎”司法是西周统治者一直关注的问题。《周易·旅卦》的卦辞为“旅:小亨,旅贞吉。”《象传》根据卦形对此解释是:“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即山中火势不停蔓延,象征旅人匆忙赶路;君子观此卦象宜明断决狱,谨慎使用刑罚,不宜延宕滞留。

作为“敏誎罚讼”的具体体现,“明慎用刑不留狱”对司法官员提出两点要求:其一,“明慎用刑”是防冤,要求司法官员在调查案情时应当注重事实真相和证据收集,对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观察入微,不受假象蒙蔽;在裁断案件时应当严格而准确、严肃而公正地执行法律。其二,“不留狱”是不拖延,要求司法官员应当注重办案效率,通过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和加强制度设计达到防止狱讼稽延、充分保障民众权利的目的。

我国著名古文字学家陈梦家将“敏誎罚讼”释为“明德慎罚”。《康诰》载:“克明德慎罚,不敢辱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指明德慎罚就是要体恤优待民众,不能欺辱鳏寡,任用该任用的人,尊重该尊重的人,惩罚该惩罚的人,并且要将这些道理明白地告知民众。明德为“庸庸、祗祗”,要求统治者加强自我克制,知晓庶民疾苦,广施德政;慎罚为“威威”,要求执法者谨慎严明,避免狱讼延宕和滥施刑罚。

“敏誎罚讼”“明慎用刑不留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保民爱民,是西周统治者“天民同构”的天命观念和“以德配天”“以民为鉴”的政治思想在法律思想上的具体细化和自然延伸。

西周统治者顺应代表天命的民心民意,在统治中广施德政,克制刑杀,使民众知晓政策和法律的原则,争取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彰显西周法律思想中的民本底色。

从大盂鼎铭文中可以看出,西周统治思想从根本上动摇了夏商以神权为后盾的天命观,发展出以天民同构、重视民意为基础的“敬天保民”“明德慎罚”思想,使得西周政治远离神权政治论,集中体现为民本主义,成为后来儒家民本思想的渊源,对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和法律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周早期体量最大的圆鼎——西周重器《大盂鼎》高清拓本

原文:西周早期体量最大的圆鼎——西周重器《大盂鼎》高清拓本

《大盂鼎》属西周康王时期(约公元前10世纪)青铜礼器,为迄今所见西周早期体量最大的圆鼎之一。

其造型浑厚庄重,口沿下饰带状饕餮纹,足部浮雕兽面,整体纹饰繁而不乱,体现了商周之际青铜铸造技术的高超水准。鼎腹内壁铸有铭文,字体遒劲方整,笔画间可见早期金文的朴拙特征。

《大盂鼎》铭文以康王对盂的训诰为主体,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开篇追忆文王、武王受天命而克商建周,强调“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凸显周人以“天命观”重构政权合法性的意识形态。

康王以殷商亡国为鉴,告诫盂应摒弃酗酒恶习,效法先祖南公(或为盂之祖)勤勉辅政,提出“敬德”“保民”的治国理念。

康王册命盂继承祖父官职,掌管军事与司法,并赏赐鬯酒、礼服、车马及人鬲(奴隶)1709名,其中包含“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明确反映了西周早期“分封—赏赐”制度的运作细节。

铭文末尾以“盂用对王休,用作祖南公宝鼎”作结,表明此鼎为盂祭祀先祖南公的礼器,兼具政治宣示与宗族祭祀双重功能。

大盂鼎:铜器第一瑰宝

原文:大盂鼎:铜器第一瑰宝

“伟兹宗周物,郑重等球箓(音如录)。何取轻诋諆(音如七,意为欺骗),鲁赝同垢黩。”

这是清末名臣潘祖荫《大盂鼎歌》中的句子,意思是大盂鼎代表了伟大的西周文化正统,像球箓(球指美玉,箓指符命)般重要,谁敢轻视并诋毁它,亵渎它为赝品?

潘祖荫在诗中骂的是他自己,他曾“轻诋諆”大盂鼎,张之洞、吴大澂(著名学者、民族英雄)亦视之为赝品,好在学者陈介祺一口咬定:“(大盂鼎)真三千年来之至宝,成康(指周成王、周康王)以后之人,恐即不得见,况秦汉乎,况宋之后乎!今人何如是之幸,斯器又何为而出,殆天之为矣!”可潘祖荫仍半信半疑,勉强接受了大盂鼎。

大盂鼎出土于19世纪40年代,目前收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它与毛公鼎、大克鼎并称晚清“海内三宝”(一说与毛公鼎、虢季子白盘、散氏盘并称“晚清四大瑰宝”)。陈梦家先生认为:“所见铜器中的重器,此鼎为第一瑰宝。铭文之长虽不及毛公鼎,但内容更为重要而形制厚重雄伟。此器重量不及殷代的司母戊方鼎和大克鼎,而制作精于后者。制作、铭文和体量又都超过虢季子白盘。”

大盂鼎被收藏后,潘祖荫立下“谨守护持,绝不示人”的规矩,三代后人不懈努力,终于保持其完璧。1951年,潘祖荫的后人潘达于将其捐给国家。与大盂鼎同时出土的小盂鼎则下落不明,仅余拓片,或已毁于战火。

2002年,大盂鼎被列入《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

大盂鼎出土于何时何地,仍有争议。

据学者李伟涛钩沉,大盂鼎最早拓片见于“道光庚子辛丑间”(1840—1841年),出土时间应早于此。学界一般认为出土地在陕西省岐山县礼村,公元前12世纪末至11世纪初,周人首领古公亶(音如胆)父率族人在此建都,即周原,《史记》称:“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

公元前1136年左右,周人将都城迁至东南170公里外的沣邑(今属陕西省西安市),西周末年,周原被犬戎毁坏,但这里常有古青铜器出土。

吴大澂在《愙(同恪)斋集古录》记:“是鼎(指大盂鼎)于道光初年出郿县(今属陕西省宝鸡市,古称郿坞)礼村沟岸中,为岐山令周雨樵(即周赓胜)所得,旋归岐山宋氏。同治间项城袁筱坞侍郎(即袁保恒)以七百金购得,今归吾乡潘文勤公(即潘祖荫)。”

当代学者指出,吴大澂所记地址、过程均误。大盂鼎初期被当地富豪宋兆奎购入,他死后,其子宋兑成持有,县官周赓胜强占大盂鼎。1850年,宋兑成的儿子宋金玺进京科举,在琉璃厂意外看到大盂鼎,以3000两白银购得,带回老家。此时周赓胜已被罢官。

在这次科举中,宋金玺中了二甲第54名,传说咸丰皇帝不喜其名,御笔改成宋金鉴,袁保恒(袁世凯的叔父)则是二甲第16名。

宋金鉴当官不满10年,调任贵州某地知府时,他选择辞官回乡,正赶上1862年爆发的西北叛乱,宋金鉴第二年便去世了,年仅42岁,宋家衰败。1874年,袁保恒至陕西任官,用700两白银从宋金鉴后人手中买到了大盂鼎。

袁保恒买入大盂鼎,是想讨好左宗棠。左宗棠时任陕甘总督,调袁负责西征粮务,速升至从二品。

左宗棠清廉,任两江总督时,养廉银每月超1万两,全家早餐却只有蒸红薯和煮蚕豆,小孩仅能分到半个红薯。没想到,左宗棠回信称,愿付700两买下大盂鼎,送恩人潘祖荫。

潘祖荫出自潘氏家族,祖上是盐商,爷爷潘世恩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状元,座师纪晓岚被乾隆斥为“倡优蓄之,尔何妄谈国事”,常劝潘世恩低调。

学者张淑贤钩沉,潘世恩下朝后,从不与家人谈及政事,“退直后焚香默坐,时手一编以自娱,从无一语及内廷事。”任主考官时,选出了李鸿章、沈桂芬、郭嵩焘等,曾保举林则徐、冯桂芬。咸丰帝称潘世恩“服官五十余年,小心谨慎,克称厥职”。

潘氏家族分“富潘”和“贵潘”两支(潘祖荫属“贵潘”),潘氏子弟进退从容,任官者颇多,时人称“天下无第二家”。潘祖荫于咸丰二年(1852年)中探花,当官后,坚持“守口如瓶,防意如城”的祖训,但常仗义执言。

张淑贤说:“咸丰帝巡幸木兰,奕訢监国,潘祖荫担心奕訢篡权引发朝堂震荡,三次上疏阻拦咸丰帝。同治朝,慈禧罢免奕訢军机大臣之职,潘祖荫为稳固大局,联名上奏保举奕訢。”

左宗棠遭弹劾时,潘祖荫三次上疏保荐左宗棠,奏折中称:“国家不可一日无湖南,即湖南不可一日无宗棠也。”传颂一时。左宗棠说,自己与潘祖荫素无往来,没想到得此帮助,得以摆脱“罪且不测”的困境。

左宗棠敬重潘祖荫,欲赠以大盂鼎。

左宗棠拍到了马蹄上

出乎左宗棠意料,潘祖荫并不买账,他觉得大盂鼎是伪造的。

潘祖荫“幼好学,涉猎百家。尤喜搜罗善本书、金石碑版之属”,时人称“图书金石之富,甲于吴下”。潘祖荫还擅长鼻烟壶鉴别,杨度之弟杨钧说:世上没有潘祖荫,就没有真正懂鼻烟壶的了。

潘祖荫不看好大盂鼎,一是铭文字体颇异,二是所见拓本质量均差。学者陆德富在《潘祖荫对大盂鼎态度的转变》一文中指出,潘氏每得一器,即与同好切磋,常往来的有张之洞、吴大澂等,他们都不看好大盂鼎。张之洞认为铭文中“受天有大命”“嗣又作邦”“汝妹辰”等词语不通;开头只记“惟九月”而不系日辰;铭文字体“涣散径直”;“玟”“珷”等字写法无理……

吴大澂借去陕西监考之机,亲见大盂鼎,仍认为:“盂鼎铸款甚深,而缺笔半字处并非土锈,或系铸范不足,殊不可解。”即铭文刻得深,却有缺笔。

左宗棠写信给袁保恒:“盂鼎拓本细玩,定非赝作,伯寅侍郎(潘祖荫)疑为不类,亦因其后互有出入,而神锋微露隽异,与古画别耳……盂鼎既不为伯寅所赏,未宜强之,盍留之关中书院,以俟后人鉴别。其价则弟任之可也。”

只有陈介祺坚信大盂鼎为真,因他看到过大盂鼎的精拓本。陈介祺曾与潘祖荫的父亲潘曾绶定交,与陈介祺书信往来中,潘祖荫自称“侄”,但心里对陈介祺的鉴赏水平不以为然,曾对吴大澂说,陈介祺收藏的三件古钟都是赝品。

张之洞撰文称陈介祺收藏的毛公鼎是赝品时,潘祖荫竟称:“痛快之至,竟无以易之也。”

大盂鼎铭文拓片天下三宝得其二

潘祖荫很快又变卦了,多次写信催左宗棠送大盂鼎到北京。

陆德富猜测,可能是担心被陈介祺买走,当时潘祖荫仅收藏几十件古铜器,无法匹敌,陈已藏毛公鼎,再得大盂鼎,自己将再也无法追上。决心收下大盂鼎后,潘祖荫对吴大澂说:“陈寿卿(即陈介祺)心醉于此,为之魂飞魄散矣。”

1875年初,潘祖荫终于等到大盂鼎,确认是真品,他写信给陈介祺:“盂鼎廿七日到,尚须洗拭泥土,细审款识,的是铸款,竟体无斑,色黝然,花纹镂深而且工,知非伪为也,重三百余斤。”这才明白,为什么拓本中有缺笔,因以往拓印者太多,将表面磨平了,即“从前拓本在外者已无数,故其受拓处已光而亮,模糊处已平,不可剔矣,可恨也”。

18年后,潘祖荫又得大克鼎,特请人刻“天下三宝有其两”印章,炫耀“海内三宝”已得其二(大盂鼎、大克鼎)。

1890年,61岁的潘祖荫病逝,因无嗣,遗产由比他小40岁的弟弟潘祖年继承。

潘祖荫家中曾藏宋版书140余部,到潘祖年时,大量藏品被盗,为免再遭损失,潘祖年将文物运回故乡苏州,不再对外展示。学者吕友者称:“潘祖年对‘谨守护持,绝不示人’的家规把持极严,甚至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世人皆传‘潘家有宝’,却无人能一睹真容。潘祖荫的故交王懿荣、吴大澂等人,对潘家藏品其实非常熟悉。但是到了潘祖年这里,哪怕仅仅是借金文拓本一阅,也不能如愿。”

直隶总督端方也是大收藏家,一度觊觎潘家所藏双鼎,威逼潘家出让,潘祖年称已被盗走,不知所踪。

见证了历史转型

学者们重视大盂鼎,因它承载了太多历史信息。

比如西周是不是奴隶社会?大盂鼎铭文记,周天子赏赐1050“人鬲”,郭沫若先生认为“人鬲”是奴隶——鬲即锅,常烧则黑,似被晒黑的农奴,故以鬲称奴隶。可鬲亦分铜鬲、瓦鬲,贵族用铜鬲,平民用瓦鬲,难道都是奴隶?

学者杨振之认为,此论先有观念后找证据,则金文中提到的人鬲、庶人、驭、邦司、夷司、王臣等都成了奴隶,似乎周朝处处都是奴隶。 鬲因常被使用、被交易,含义渐变成“人”。学者陈汉平将金文与《周官》比对,明确提出驭、史、臣、小臣等是官员。既然鬲是人,则“人鬲”应指一群人,是一个个宗法家庭构成的宗族。

换言之,周天子赏赐土地和平民给盂,但盂只有收税权,无“人鬲”和土地的所有权,那些权力归天子独享。杨振之认为,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显然不是奴隶社会,它是一个十分独特的社会制度——宗法制社会。

西周确有大量奴隶,来自罪犯和战争俘虏,而非“鬲”。

学者李朝远指出,大盂鼎刻意神化周文王,称他“匍有四方”,其实只是“三分天下有其二”;说他“受(授)民受(授)疆土”,但分封从周武王开始;说他受天命,但周文王没当过天子……凡此种种,都是通过把周文王改写成神,来为社会制度变革(从殷商的奴隶制,转向周的宗法制)服务。

周文王被神化,因“德正”,大盂鼎见证了从“神说了算”到“德说了算”的历史转型,由此延伸成传承数千年的、独特的传统。

大盂鼎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半百重聚为一人

1925年正月,潘祖年突然去世。潘祖年两子早逝、两女嫁人,只好过继潘世恩的孙子潘承镜为嗣。1923年,丁达于嫁给潘承镜,改名为潘达于。婚后3个月,潘承镜故去,未留子女,后过继一子一女。

据学者吕伟涛钩沉,1937年,“潘达于请来家中两个信得过的木匠长工,做了一只大木箱,并撬开一间屋子地面正中的方砖,挖出一个约2米深的大坑,将木箱安于坑内,再将大盂鼎、大克鼎以及多件小型青铜器放入木箱内。随后填进泥土、整平后铺上方砖,于其上堆家具杂物”。为保安全,潘达于“始终在场监督,再没有旁人参加”。

苏州沦陷后,日军最多时一日七次登门翻找。1944年,“木箱已在地下埋藏7年,木料腐烂,旧宅地面突然塌陷”。潘达于找人挖出大鼎,藏在家中,竟又保存了7年。

1951年,潘达于给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写信:“窃念盂、克二大鼎为具有全国性之重要文物,亟宜贮藏得所,克保永久……俾全国性之文物得于全国重要区域内,供广大观众之观瞻及研究,借以膺先人津逮(到达)来学之初衷。”

政府奖给潘达于两千万元(旧币,相当于新币2000元),抗美援朝时,她将其全数捐出。此后,潘达于又捐赠文物近500件。

1959年,大盂鼎来到北京,成今中国国家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2004年2月28日,为祝潘达于老人百岁生日,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上海博物馆联手举办特展,将大盂鼎送回上海,在阔别近半个世纪后,与大克鼎相聚。2007年8月,103岁的潘达于老人仙逝。(责任编辑:沈沣)

金文瑰宝《大盂鼎》,浑穆高古,瑰丽庄重

原文:金文瑰宝《大盂鼎》,浑穆高古,瑰丽庄重

大盂鼎是西周康王时期的青铜重器,其铭文书法不仅是研究周代历史的重要资料,更是西周早期金文艺术的杰出典范。下面从笔法、结构、章法和整体风格四个方面,对其书法艺术风格特点进行剖析:

一、笔法:方圆兼施,刚柔并济

  1. 方笔为主,刚劲挺健

大盂鼎被赞为“方笔之祖”,方笔运用十分显著。起笔时多藏锋逆入后翻笔或切锋,形成棱角分明的效果,收笔则或尖出或平出,干净利落。像“天”“夫”“不”等字的斜画,“宗”“享”等字的转折处,都呈现出斩钉截铁的方折笔势,极具刚正不阿的精神气质。

  1. 肥笔(阔笔)点缀,沉厚庄重

延续了商代晚期“波磔体”的特征,部分笔画如“王”“天”“正”等字的横画、捺笔采用肥笔,形成粗重的块面。这些肥笔与纤细笔画相互映衬,增强了作品的节奏感和视觉冲击力,赋予铭文沉雄庄重的韵味。

  1. 中锋为主,诸法兼用

以中锋行笔为基础,线条浑圆沉实,如“于”“酒”等字。同时,辅以裹锋(笔锋凝结如锥)和侧锋,使线条富有变化,凝练遒劲且立体感强。起笔和收笔时,藏锋与露锋结合,既蕴含含蓄之美,又彰显爽健之趣,偶尔还可见甲骨文两头尖中间粗的自然笔意。

二、结构:纵势长形,疏阔多姿

  1. 字形趋于规整,大小动态平衡

与商代金文大小悬殊的情况不同,大盂鼎的字形整体趋向长形,逐渐形成篆书纵向取势的特点。不过,它并未完全统一字形,而是根据笔画多少进行调整:笔画多的字结构舒展,却不显得拥挤,如“嗣”“敢”;笔画少的字则通过肥笔或夸张某笔来增强视觉张力,如“古”“土”“十”。

  1. 象形与符号融合,富有烂漫之趣

部分字形保留了象形特征,如“酉”(酒)字像酒坛,“册”字似简册,生动形象。同时,通过线条的简化和符号化处理,使文字更具抽象美感,二者结合展现出质朴烂漫的风格。

三、章法:行列初成,茂密从容

  1. 横成行、竖成列,规整中见变化

周人“尚礼”的精神在大盂鼎的章法上体现为初步形成横纵有序的布局,相较于商代金文的“乱石铺街”更为规整。但字与字之间并非完全平齐,而是通过高低错落、左右穿插,如“即”字的弧笔与相邻直线的呼应,使通篇气韵流畅,茂密却不呆板。

  1. 虚实相生,整体和谐统一

肥笔的块面与纤细的线条形成虚实对比,空白处分布自然,避免了布局的单调。整篇铭文与鼎体的庄重造型相呼应,达到了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

四、整体风格:浑穆高古,瑰丽庄重

大盂鼎的书法风格融合了商代金文的瑰丽雄奇和周代的庄重典雅。其线条刚劲中蕴含柔美,结构疏阔中不失严谨,章法规整中富有变化,整体呈现出雄浑质朴、端严凝重的艺术效果。清代书法家刘颜涛评价其“气象宏大、敦厚自如”,堪称西周早期金文“方笔派”的典范,对后世篆书,如清代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大盂鼎铭文以方笔为核心,方圆兼济,结构纵长而富有变化,章法初现秩序灵动自然,整体风格浑穆高古,是研究金文书法演变的关键节点,也是学习大篆的绝佳范本。

国之瑰宝、金文精品:西周大盂鼎铭文赏析

原文:国之瑰宝、金文精品:西周大盂鼎铭文赏析

大盂鼎基本信息:

名称:大盂鼎或二十三祀盂鼎

出土:1849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今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杨家村一组,即李家村),一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礼村。

时代:西周康王时期。

收藏:现藏国家博物馆。

著录:《從古》16·31、《愙斋》4·12、《三代》4.42——43、《集成》5·2837。

尺寸、重量:高102厘米,口径77.8厘米,重153.5千克。

器型:器厚立耳,折沿,敛口,腹部横向宽大,壁斜外张、下垂,近足外底处曲率较小,下承三蹄足。器以云雷纹为地,颈部饰带状饕餮纹,足上部饰浮雕式饕餮纹,下部饰两周凸弦纹,是西周早期大型、中型鼎的典型式样,雄伟凝重。器内壁铸铭文19行291字。

《金石名品系列丛书》 共两册 正版现货 大盂鼎+大克鼎小克鼎 中国西周时代金文汇编 高清原色铭文拓片单字。

铭文:

唯九月,王在宗周,命盂。

王若曰:“盂!丕显玟王,受天佑大命。在珷王嗣玟作邦,闢厥匿。匍有四方,畯政厥民。在于御事,虘酒无敢酖,有祡烝祀,无敢扰。故天翼临子,法保先王,匍有四方。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已!汝昧辰有大服,余唯即朕,小教汝。勿蔽余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禀于玟王政德,若玟王令二三政。今余唯命汝盂绍荣敬,雍德巠敏,朝夕入谏,享奔走,畏天威。”

王曰:“示命:汝盂型乃嗣祖南公。”

王曰:“盂!乃诏夹尸司戎,敏誎罰讼,夙夕诏我一人烝四方。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赐汝鬯一卣,冂衣、巿、舄、车、马。赐乃祖南公旂,用狩。赐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赐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极国迁自厥土。”

王曰:“盂!若敬乃政,勿废朕命。”

盂用对王休,用作祖南公宝鼎,唯王廿又三祀。